日前,國家安監總局印發通知,安排2013年海洋石油安全監管的四項重點工作。一是強化安全發展理念,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二是強化安全基礎工作,進一步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水平。三是強化法規制度建設,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秩序。四是強化保障能力建設,進一步提高安全監管效能。
通知強調,要重點加強對關鍵裝置和陳舊老化作業設施的隱患排查,對重大隱患要及時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督促企業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一般事故、較大以上事故分別由海洋石油作業安全辦公室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掛牌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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